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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恶势力犯罪集团首案开审
2019-01-0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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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4


    1213日,彭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并互联网直播审理了尹某、景某、朱某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该案是彭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进入诉讼程序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秦春、员额检察官王宁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旁听群众代表等180余人参加了此次庭审。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尹某、景某、朱某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高利放贷之事,肆意认定违约,对欠款人使用暴力、威胁、非法拘禁等方式进行强行索债,并强行买卖,套取金融信贷资金高利转贷,在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尹某、景某同时还构成高利转贷罪,且三被告人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被告人尹某、景某系首要分子。

    庭审中,法庭结合全案证据对本案的犯罪事实、量刑事实分别进行了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对此案的待证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引导控辩双方针对争议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彰现了司法权威和司法效能的并重。

    因案情复杂,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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